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

「滬尾街」改名「淡水街」的時間與原因

「滬尾街」改名「淡水街」的時間與原因文/劉澤民/臺灣文獻館主任秘書緒言—滬尾與神戶音近?

  有關淡水與滬尾地名的形成與原因,在陳宗仁的〈「雞籠」與「淡水」地名的形成及其背景──兼論十六世紀下半葉北台海域情勢的轉變〉、張建隆的〈滬尾地名考辯〉與周明德的〈地名「淡水」「滬尾」之興替〉,已有詳細論證與澄清,讀者可自行查閱,不再贅述。本文主要目的在澄清滬尾街何時改為淡水街?滬尾街為什麼改為淡水街?

  目前在網路上對於「滬尾街」改名「淡水街」的時間與原因,說法大概一致,茲舉3例如下:
1.「臺北縣立淡水古蹟博物館」網頁:『到了清末台灣開埠通商,作為台北外港所在的滬尾,逐漸與「淡水」這個名稱互用,到了日本時代遂正式以「淡水」取代「滬尾」之名稱,這也是因為鑒於滬尾的台語發音與日本神戶(kobe)的讀音相似容易產生混淆,因此乃改以「淡水」,台灣光復之後也沿用「淡水」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名稱。』(http://www.tshs.tpc.gov.tw/tai2_2.asp,查詢日期民國98年12月7日。)

2.余紀忠文教基金會網頁資料:「日據時代,日人因滬尾的台語發音跟日本本島神戶的讀音相似,易相混,故改稱為淡水,沿用至今。」( http://www.chinatimes.org.tw/river/html/life/page3_c.html,查詢日期民國98年12月7日。)

3.淡水福佑宮資訊網:「相傳日據初期,日人鑑於滬尾之臺灣音與日本神戶讀音相近,故改以淡水稱之。」(http://www.fuyukung.org.tw/b01.htm,查詢日期民國98年12月7日。)

  這些網站資料都未說清楚何時改名,並且都說是滬尾的臺灣音與神戶的日本音相近,所以才改名。此一說法,不只是在網路上輾轉抄襲,連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志工導覽手冊也引用此一說法。筆者對此一說法抱持懷疑的態度,認為有兩點疑點,一是直到明治末期(即日本統治之中期)都還有滬尾街之名,怎會說是日治初期改名?二是日本人對於臺灣地名改名的原則之一,是利用近音原則改為日本式的地名,如「艋舺」改成「萬華」、花蓮的「水尾」改成「瑞穗」、新竹的「鹹菜甕」改成「關西」、南投的「湳仔」改成「名間」、彰化「茄苳腳」改成「花壇」、嘉義「打猫」改成「民雄」、「打狗」改成「高雄」、花蓮的「馬以文」改成「舞鶴」,怎會說滬尾的臺灣音與神戶的日本音相近而被改名?

  筆者深入查閱文獻,發現明治43年(1910)的伊能嘉矩《大日本地名辭書》臺灣篇,載明「滬尾街」,顯示當時尚未改名。而安倍明義的《臺灣地名》也未提到這種說法。而查民國49年(1960)的《臺北縣志》有「日人據臺,漸棄滬尾之名而不用,民國九年(日本大正九年)設街治於此,以名淡水街。」此段文字明確指出是大正9年(1920)定名為「淡水街」,但此一年代也是錯誤的(詳後述)。再查《淡水鎮志》對此一說法並未明確引用或記載。最後在《臺灣舊地名之沿革》一書中,才找到這一說法的根源。

  《臺灣舊地名之沿革》載:「據說日據初期,日人鑑於滬尾之臺灣音Hobe與日本神戶之讀音Koube易相混,乃改以淡水。」在這段文字中,作者語帶保留加上「據說」2字,也就是認為不是「定說」。但是後人往往不察,去掉「據說」而直接引用為定說。例如洪英聖在《新生報》「尋找臺灣的根地名篇85」〈原名滬尾街的淡水鎮〉寫到「直到日本佔領臺灣後,由於閩南河洛語『滬尾』發音為ㄏㄛˋ bㄨㄟ,與日『神戶港』的日語ㄎㄛ bㄝ」的發音相近,日本人為分別起見,才把『滬尾』改稱為『淡水』。」這一說法輾轉傳抄,根深蒂固,甚至連《臺灣全志土地志地名篇》的初稿,也以此說為定說。可見這一說法影響之深。

改名的時間—大正元年

  資料引用錯誤,不是現代人的錯誤,甚至日治時期任淡水街長的小副川猛都引用錯誤。他在昭和13年(1938)出版《淡水街要覽》的記載:「明治34年(1901年)臺北廳滬尾支廳。明治42年(1909年)臺北廳淡水支廳。」也就是說在明治42年(1909)滬尾支廳改成淡水支廳。但是「滬尾支廳」改成「淡水支廳」是在大正元年(如圖1),而不是在明治42年。

  相同地,「滬尾街」改名「淡水街」也是在大正元年,明治45年(1912)臺灣總督府地方課依照台北廳的呈報,簽報同意將「滬尾街」改名「淡水街」,而此一命令也確實刊登在《臺灣總督府府報》(如圖2)。

改名的的理由—消除機關名稱的混亂

  明治45年1月22日台北廳長井村大吉,以台北庶秘第17號公文,報告希望將滬尾街改名的意願(如圖3)。該公文內容與改名直接相關文字翻譯如下:
   「淡水此一名稱似乎就是北臺灣的總稱,但在今日則全非如此,淡水這名稱僅等同侷限在滬尾這個地方。
   在該地的政府機關有滬尾支廳、滬尾公學校,有淡水稅關、淡水郵便局等不同名稱的奇觀。原本滬尾之名是源於以往和上海(滬上)往來頻繁之時所帶來的名稱。(筆者案:此說顯然有誤)在今日一般而言,淡水之名稱較為響亮,作為地名遠比滬尾為佳,而且地名改稱上也並無窒礙難行之處,故特函報請審議將滬尾街改稱為淡水街。」


  從這一公文可看出,因為同一區域內,除了有滬尾支廳、滬尾公學校之外,又有淡水稅關、淡水郵便局,所以顯然日本人是為了統一現有機關名稱使用上的紛亂,而選用名稱比較響亮的「淡水」作為官方正式統一的名稱。台北廳也因應這次的滬尾街的改名,希望將滬尾小學校、滬尾區一併改換名稱,而滬尾支廳、滬尾公學校的改名則另案辦理。台北廳果然在明治45年3月1日以臺北庶字第310號之1報告臺灣總督府,認為滬尾地方古時以淡水之名著稱,當地所有的官衙會社都冠以淡水之名,只有學校與支廳冠以滬尾之名,希望能將滬尾公學校改名為淡水公學校。(如圖4)

  臺灣總督府地方課將本案與打狗町名改正案等數案一併簽辦,於明治45年7月18日簽辦,2個月後的大正元年9月17日奉總督批可(如圖5、6)。臺灣總督府同意滬尾街改名,以府令第22號〈府令第二十二號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中改正〉,並刊登於大正元年9月21日的府報第35號,並對於台北廳另案辦理的滬尾支廳改名案的請求,則一併於同案中決定,以告示第24號將「滬尾支廳」改「淡水支廳」、「滬尾區」改「淡水區」(如圖7、8)。也以民政長官的名義函請台北廳長,在9月21日臺灣總督府令公布同時,台北廳也要以廳令同步發佈,當然台北廳也在同日以台北廳令第1號發佈滬尾支廳改稱淡水支廳(如圖1)。另有關滬尾公學校改名淡水公學校乙案,則同樣於9月21日以指令第521號認可(如圖9、10)。而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之改名,也同日告示第25號發佈(如圖11)。

結語—淡水之名貫古今

  淡水曾是北臺灣的名稱,到清末外國人開港設稅關,已縮小至淡水河流域,滬尾與淡水常常交替使用。所以才會產生當地機關學校有滬尾、淡水並用的稱法。到明治45年台北廳長顯然是想要結束這種紛亂,而臺灣總督府方面也同意這種意見,所以在大正元年將滬尾街改名淡水街,相關的機關名稱亦一併改稱。台北廳在明治45年的擬議,臺灣總督府在大正元年的決定,讓淡水地名明確指涉在今天淡水鎮的區域,也讓淡水地名持續存在,成為北臺灣存續最久的地名。

台灣文獻館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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